各本科生班: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助〔2023〕2号)和《tyc5997太阳集团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办法》的通知》(华农党发〔2023〕40号,附件1)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开展公司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公司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认定流程
(一)提前告知(老生7月26日周日前,新生8月29日周六前)
请各班级认真学习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相关文件,确定班级家庭困难认定小组名单并在班级内公示上报年级,各年级审议班级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小组名单,于8月20日晚8点前以年级为单位将名单汇总发送至foodjdb@163.com。
(二)个人申请(老生8月23日周日前,新生9月13日周日前)
员工可自愿向所在班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小组”提交《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2),并依据《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分析表》(附件3)的要求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班级认定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拟定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建议名单,在班级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且过程记录完整,名单报送至公司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组复核。经复核无异议,申请员工需登录tyc5997太阳集团员工工作系统门户http://xgxt.scau.edu.cn/#/login,点击“事务大厅”→“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进行申请。
(三)公司审核(老生9月6日周日前,新生9月20日周日前)
年级辅导员审核员工申报材料后,提交至公司副书记处进行复审。副书记审核通过后,将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名单提交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年级员工监督小组在年级审核阶段,对家庭经济困难员工的评议、公示等环节实施监督,及时向公司报告评议及认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向本年级师生公示监督情况。
(四)公司交叉审核(老生9月13日周日前,新生9月24日周四前)
各公司对交叉公司员工申报情况进行审核,完成提交学工部复核。
(五)学工部复核(老生9月24日周日前,新生10月3日周六前)
党委员工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复核后将初审通过的员工信息导入“全国员工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初步确定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名单。
(六)公司公示(老生9月27日周日前。新生10月7日周三前)
本院将初次认定结果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公示3日。
(七)公司审批公示(10月16日前)
公司公示无误后,学工部将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名单报公司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后,学工部将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的名单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
(八)建档备案
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司将最后确定的2026-2027学年秋季各等级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名单汇总造册,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员工信息档案。
三、其他说明
1.各班级须秉持实事求是原则,严格执行认定工作流程,确保实现公开、公平、公正、精准的认定目标,并切实保护员工隐私。
2.集团和公司将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通过实地走访、函件核查、电话问询等方式予以核实。若经核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现象,将立即取消其受助资格;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2026-2027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资格,将参照本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结果执行。
4.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本科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但其助学金资格不等同于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如需申请2026-2027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须按照普通同学标准,在2026-2027学年秋季或春季学期被认定为一般困难、困难或特别困难等级。
联系人:常老师;
电 话:18712546712;
邮 箱:changhao@scau.edu.cn;
联系地址:tyc5997太阳集团启林南实务化基地
tyc5997太阳集团
2026年7月25日
附件1tyc5997太阳集团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办法.doc
附件2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2026版).docx
附件3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分析表(2026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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